胡一平
第十七章
御笔特批——非凡才干荣获殿试一甲第一名
王寿彭殿试卷中的后面一段,更是写得纹理透彻,逻辑通顺,堪称有理有据。其中的不少话语,真是说到了事情的点子上。这就使得慈禧太后由衷的钦佩和高兴起来。里面是这样写的:
“制策又以柔远之道寓于通商。因求夫富强之本,此诚今日之要务也。臣考两国交涉,有公法,有便法,有私法。公法者,万国之公理,即各国之所守以自处而不能稍犯者也;便法者,就两国之形势随时处置者也;而私法者,则本国治内之法也。自海禁大开,交涉益繁,使节往来,梯航四集。”
“辖治之权,或属于人,或属于地,必讲求精详而后争端可弭。不然,则一保护之权,一画界之事,动形棘手矣。且夫西国商务之盛,得力于公司,得力于商部,而尤得力于商律。商律者,保商之要领也。商律订,故货物不能肆其欺伪,市价不得任其低昂。今诚欲振兴商务,以西国商律译出华文,酌量增删而通行之,而复于税则一条重为厘订。”
“出口之税,务令其轻,入口之税,须令从重,于国计民生固不为无益。夫工者,商之体也;商者,工之用也,二者相需振兴宜急已。皇上整顿庶务,内而财政,外而邦交,推行尽利,诚维新之机哉。”
王寿彭在殿试卷里面的这些议论,可谓写得有理有据,逻辑通顺,不论是谁读了,都会受到一种启迪。拿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我国应以和平的外交政策原则,与外国大力发展经贸等关系,其目的就是要使国家富强,也是当今变革开放最为重要的事情。”
“据臣考证,两个国家之间的往来,所要遵循的法律规则,当是极为重要的。关于这些法律规则,如果细分的话还会发现:其中有国际的公法、通行的便发和各个国家自己订立的私法。对于国际公法,即万国公理,是世界各国都必须要坚决遵守,而不能违背和挑战的;对于便法,则是根据国与国之间的实际国情,在交往过程中应该共同遵守的法律;至于私法方面,就是本国制定的一些法律,应与其他的国家没有什么关系。”
“自从我国开放通商口岸以来,与外交往所涉的内容越加频繁,当然就要互派使节,加深理解沟通,致使海运兴旺起来。但这期间务要注重管辖权的问题,交往办事必须要有精详的相关法律,来作为依据。我们只要坚持这样做了,即使发生了国与国之间的争端,也可以有理有据的消除。不然的话,就会助长地区保护的抬头,就容易成为无法可依的权限,事情处理起来当然就麻烦得多了。”
说了这些,王寿彭依然没有收笔或转变话题的意思,而是紧接着上面的议论顺流直下,随之强调起强化法制意识的重要性来了:“臣以为西方各国对外贸易做得好,首先得益于他们那里所设立的公司,以及相应的商业大都市,更得益于完备的商业法律。因此法律才是国与国间贸易往来的依据和纲领性的文件。若我们在这方面制订了严谨的法律,货物流通就不会有欺诈的行为,价格也不会令人烦恼的忽高忽低。”
然而怎样制定合理的法律呢?别说对于一个参加科举考试的年轻人,即使对于经验丰富的朝廷重臣,也很难在短时间里拿出经商贸易的成熟法律来。谁都清楚,即使一部简单法律的形成和成熟,往往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行,更何况是关于开放贸易的一系列法律文件了。可是在这方面,一点都难不倒王寿彭。他在发出了以上议论以后,并不是戛然而止,没有了下文,而是针对上面提出的问题,有的放矢列出了解决的方案。
“目前,要在这方面迅速有所作为的话,可以把西方的法律翻译过来,酌情增减为我们所用。货物进出口的关税也应重新加以厘定,出口税率越低越好,进口税率则要提升,以此增加财政的收入。实施中,既要重视生产又要重视商业,生产为商业贸易提供货物,商业贸易使货物得以流通,二者相辅相成。”
这样的提法真是太高明了,根本就不用付出多大的代价,就可以达到完成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目的。也就是以它山之石供自己所用,将西方相对发达国家、也就是他们已经实施成熟的那些法律法规拿过来,再根据中国自己的国情加以修正完善就可以了。这样既解决了对外贸易急需的管理问题,又巧妙避免了多走弯路……
最后他又总结道,实际上也是对朝廷的提醒和期望:“总之,皇帝陛下统帅群臣励精图治,就要整顿理顺众多事物,对内发展生产,对外睦邻友好,促进国家的财政收入。这才是变革图强的必由之路和大好时机啊!”
这一段开诚布公的论述和言之有物的建议,真是写的太好了,在慈禧太后看来,真可以算得上字字珠玑。尤其里面对于法律的解释和认定,如“两国交涉,有公法,有便法,有私法”这种分类区别的做法,真有令人有了耳目一新的感觉。有了这样的区分方法之后,在制定与开放交往、即外交与法律的时候,自然就会做到轻重缓急,有理有据,而且有的放矢,令人心悦诚服了。
还有“自海禁大开,交涉益繁,使节往来,梯航四集。辖治之权,或属于人,或属于地,必讲求精详而后争端可弭。不然,则一保护之权,一画界之事,动形棘手矣。”在慈禧太后看来,以往这样的教训,真是太多了。特别是在国与国的交往之中,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同,往往造成许多误会。也就是说,王寿彭的此番议论,说得何等符合大清王朝的现实啊!
回想起过去的庚子之难来,依然是慈禧太后挥之不去的阴影,对自己的创伤真是太痛太重了。其实在义和团兴起之前,就是因为与外国列强缺少必要的沟通。而沟通不顺畅的原因,就是法律法规的不同,从而使之各说各的话,各唱各的调,进而陷入了重重矛盾之中。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透了……思前想后就会发现:正是自己在这方面的无知无识,才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那么人家外国人为什么善于进行商业贸易呢?这也成了慈禧太后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在阅读了王寿彭的殿试卷以后,慈禧太后便惊喜地发现:没想到这个年轻人会在这方面的探讨上下功夫,真是太难能可贵了。同时她也很是认同王寿彭提出的观点和论述。
特别是他在殿试卷上明确的讲到的:“夫西国商务之盛,得力于公司,得力于商埠,而尤得力于商律。”也就是说,在外国商业、尤其是航海贸易方面的长袖善舞,当然是有原因的。在这点上,王寿彭所说的十分到位,寥寥几句话,就把西方国家经商发达的原因勾勒出来了。
作为这些,慈禧太后也感觉到自己受了一定启发,也就是作为大清帝国来说,不论是在普及公司,开办商埠,还是制定有关法律方面,都应该学习引进迎头赶上。尤其是公司的开办,应该更大的向前迈进一步才是。还有关于商埠、商律的问题,现在朝廷上也在进行议论和探讨。由此证明这位王寿彭虽然年轻,但在商贸开发和国与国之间交流方面,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前瞻性思维。
还有对于制定律法的好处,王寿彭仅用两句话,就将这一平日里显得高深莫测的问题,交代得清清楚楚。这就是他在殿试卷里面所说的:“商律者,保商之要领也;商律订,故货物不能肆其欺伪,市价不得任其低昂。”也就是说,只要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就连商人们的切身利益,都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市场上的物价也会保持相对的稳定。
在慈禧太后看来,在商业贸易方面,大清王朝所需要的,也就是格外看中的,不就是确保商贸交易的公平公正性,杜绝那些尔虞我诈、假冒伪劣的奸商行为,同时还要稳定物价,这样才不至于出现社会动荡。王寿彭的这些论述,真是他深入研讨之后而发自于内心的肺腑之言啊!若不是这样的话,他连向朝廷提出的胆量都不会有。
在进出口商品贸易上,王寿彭同样具有自己的真知灼见。里面的一句“出口之税,务令其轻;入口之税,须令从重;于国计民生固不为无益。”不但说得太好了,而且把国际贸易、国家税收的原则直接点化出来。出口税轻,自然是为了扩大出口、赚取外汇,从而使国家富裕起来。进口税重,却是为了保护和发展中国的民族企业,不能受制于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怎么能够促进出口,实现外汇的创收积累?这些内容都在慈禧太后的心里引发了回响。
还有对于中国当前法律法规不完善、短期内又无法克服的弊病方面来说,王寿彭在殿试卷中提出的建议真是太实际了。这就是“今诚欲振兴商务,以西国商律译出华文,酌量增删而通行之”。也就是我们应该运用引进拿来的方法,即先拿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相关商贸法律条文,翻译成中文后再根据实际国情适当增减。这样一来,一系列较为完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就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制定出来了。
王寿彭的这些议论建议,虽然大多也是慈禧太后近期正在思考着的问题,但里面的内容有些甚至超出了自己的思维范畴。原因十分简单,因为那些大臣在见到自己的时候,往往心里发慌害怕,也就是诚恐诚惶,生怕说错了话引起自己的不快。如此看来,他们哪里赶上王寿彭,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从这些方面看来,这位来自山东潍县的王寿彭,真是一位难得的栋梁之才啊……
阅读到这里,充满喜悦的慈禧太后又不由自主的端详起王寿彭的名字来,并且感受到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带有深深的吉祥之意,简直就是天降英才供自己所用。于是她毫不犹豫的提起笔来,将其列为这次癸卯会试的第一甲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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