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刘奕湛
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机制……2020年以来,全国政法机关不断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改革成效明显。
加强执法司法权运行监督管理
新时代政法领域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管住枉法的权力,斩断寻租的黑手。政法机关持续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扭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公安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推行“三个当场”制度。
让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是政法机关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
――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来,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邀请5万余位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8万件次。
――最高法以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为基础,明晰各类人员权责行使边界。全国各级法院按照要求制定完善本院审判权责清单并报上级法院备案。
――司法部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共有2368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各地因开展试点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案件达48万余件,为66万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
检察机关在全国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以来,各级检察院采取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进一步提升了监狱监管执法和刑罚执行及其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备受关注,检察监督责任更重。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1万人次,同比上升33%。
2021年5月,最高检正式启动2021年第一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由来自黑龙江、云南、上海、湖南、吉林、广西、四川等省(区、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条线的骨干组成7个巡回检察组,分别对江苏、山西、内蒙古、江西、河南、重庆、甘肃等省(区、市)的一个监狱进行交叉巡回检察,从此跨省、市监狱交叉巡回检察迈入“常态化”轨道。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刑事执行制约监督体系,加强监狱执法监督。健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责任制,加快修订监狱计分考核、暂予监外执行相关制度,推动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让公平正义更加有触感,是政法领域改革的不变初心。
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各地法院建立健全信息化办案平台,健全“四类案件”智能识别、自动标注、全程留痕应用机制,拓展自动随机分案、繁简识别、风险预警等功能,推动实现全院、全员、全流程监督。
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必须坚守的价值追求。
一年来,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盈。
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工作意见,提供一站、一网、一号、一次通办服务。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四种渠道相互融合、有机衔接的诉讼服务格局。
以提升诉讼体验、消除诉讼不便为导向,根据不同当事人的不同需求,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线上调解平台实现四级法院100%应用,平均调解时长只需23天,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6天,比一审民商事案件的平均审理缩短49.2%,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
最高检提出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涵盖检察机关全部业务领域和业务全流程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督导各级检察院、检察官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和程序回流,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从实施情况看,“案-件比”已成为业务管理的“指挥棒”、深化司法改革的“助推器”、反映司法办案质效的“风向标”、落实司法为民的新抓手。
同时,政法机关把严格执法司法和文明执法司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执法质量考评结合起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